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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英、徐长江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1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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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1034号
  • 案件名称

    刘海英、徐长江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刘海英;徐长江;长春市德丰中等职业学校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1034号刘海英、长春市德丰中等职业学校、徐长江:关于刘海英与长春市德丰中等职业学校、徐长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4民初776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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