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某与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湘0602执保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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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02执保318号案件名称
黄某某与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岳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黄光辉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2执保318号黄光辉关于你与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2021)湘0602民初768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申请冻结被申请人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65126.93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经审查,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2021)湘0602执保318号执行完毕,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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