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炼、杜新春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702执恢1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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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0702执恢1521号案件名称
马炼、杜新春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张掖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马炼;杜新春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702执恢1521号马炼、杜新春:马炼与杜新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马炼。至此,马炼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甘0702民初344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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