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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炼、杜新春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702执恢1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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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0702执恢1521号
  • 案件名称

    马炼、杜新春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张掖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马炼;杜新春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702执恢1521号马炼、杜新春:马炼与杜新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马炼。至此,马炼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甘0702民初344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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