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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鑫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8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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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827号
  • 案件名称

    刘玉鑫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刘玉鑫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827号刘玉鑫:刘玉鑫罚金执行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的(2019)吉0112刑初281号刑事判决书所判决的罚金被执行人刘玉鑫已全部给付完毕,故本院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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