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达盛宇贸易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21执46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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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21执4682号案件名称
佛山市达盛宇贸易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佛山市达盛宇贸易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沙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21执4682号李艳丽、佛山市达盛宇贸易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李艳丽申请佛山市达盛宇贸易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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