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云华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184执保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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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184执保413号案件名称
安云华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安云华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84执保413号申请人安云华与被申请人仝磊等财产保全一案,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申请人名下有足额银行存款,根据申请保全标的冻结了其财产,现已保全完毕对该案进行结案处理。审判员 林建信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王子贤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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