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曾令秋、黄成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1226执38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226执380号
  • 案件名称

    曾令秋、黄成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曾令秋;黄成刚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6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1226执380号申请执行人:曾令秋,男,1976年8月8日出生,苗族,农村居民,住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和平溪乡上进村二组。被执行人:黄成刚,男,1989年4月26日出生,苗族,农村居民,住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文昌阁乡雷司坪村四组。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曾令秋与被执行人黄成刚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曾令秋与被执行人黄成刚达成长期和解协议,故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6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本院(2021)湘1226执380号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此页无正文)审判长  江小军审判员  谢 钧审判员  潘和贵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陶理文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