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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传力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21执48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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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21执4856号
  • 案件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传力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沙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沙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长沙市开福区传力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沙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21执4856号长沙市开福区传力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长沙市开福区传力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申请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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