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云志、沈阳绿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14执36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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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14执3683-1号案件名称
梁云志、沈阳绿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梁云志;沈阳绿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14执3683-1号梁云志(申请执行人)、沈阳绿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梁云志与沈阳绿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TDH11EAJ@BDJE#N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TDH18EAJ_SJQK@SJDWJE#N1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TDH15EAJ_SL@WZXJE#N1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梁云志(申请执行人)。至此,梁云志(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TDH11EAJ_YAXX@AH(原审情况案号)TDH13EAJ_YAXX@JAFS(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肖之光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蔡新宇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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