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624执261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浙0624执2613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昌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吴济林;新昌县人民法院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24执261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绍新刑初字第字第277号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7月6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吴济林赌博罪罚金刑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人民币1200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袁飞新、王剑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182执859号 下一篇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7执恢9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