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三军、胡兴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02执8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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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802执882号案件名称
郑三军、胡兴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郑三军;胡兴春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02执882号郑三军、胡兴春: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郑三军与被执行人胡兴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因被执行人胡兴春已按照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2018)湘0802民初3279号民事调解书履行全部义务,因此本案执行完毕。特此发出结案通知书。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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