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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晶、徐春丽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恢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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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恢375号
  • 案件名称

    杨晶、徐春丽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杨晶;徐春丽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恢375号杨**、徐春丽:杨**与徐春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恢复执行标的共计1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5日将该款支付给杨**。至此,陈宏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112执恢375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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