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晶、徐春丽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恢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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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恢375号案件名称
杨晶、徐春丽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杨晶;徐春丽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恢375号杨**、徐春丽:杨**与徐春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恢复执行标的共计1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5日将该款支付给杨**。至此,陈宏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112执恢375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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