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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111执55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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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111执5589号
  • 案件名称

    安徽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合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安徽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姜明浩;安徽闽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111执5589号姜明浩、安徽闽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院执行的姜明浩与安徽闽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该案已按(2020)皖0111民初18810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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