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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指定管辖管辖决定书(2021)湘12刑辖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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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2刑辖76号
  • 案件名称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指定管辖管辖决定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
  • 案件类型

    管辖案件
  • 审理程序

    刑事管辖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21)湘12刑辖76号关于犯罪嫌疑人向挺贩卖毒品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指定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本案进行审判。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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