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指定管辖管辖决定书(2021)湘12刑辖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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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2刑辖76号案件名称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指定管辖管辖决定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案件类型
管辖案件审理程序
刑事管辖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21)湘12刑辖76号关于犯罪嫌疑人向挺贩卖毒品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指定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本案进行审判。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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