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爽、孙毅鹏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103执5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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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103执5656号案件名称
赵爽、孙毅鹏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郑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赵爽;孙毅鹏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03执5656号申请执行人:赵爽,女,汉族,1990年10月21日出生,住郑州市中原区。被执行人:孙毅鹏,男,汉族1987年6月16日出生,住郑州市。关于申请人赵爽申请被执行人孙毅鹏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该案件已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豫0103执565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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