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磊、胡继新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02执保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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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02执保518号案件名称
崔磊、胡继新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徐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崔磊;胡继新;王巧荣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02执保518号崔磊申请胡海洋、胡继新、王巧荣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32万元,已查封被申请人胡继新、王巧荣名下房产一套(共同共有)。现该案件已经执结,执行保全程序结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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