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程学政、魏田地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781执恢78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781执恢781号
  • 案件名称

    程学政、魏田地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油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程学政;魏田地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油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781执恢781号程学政(申请执行人)、魏田地(被执行人):程学政与魏田地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739.3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729.31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程学政(申请执行人)。至此,程学政(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0781执1247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