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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念海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1执6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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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2631执608号
  • 案件名称

    刘念海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黎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黎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刘念海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1执608号刘念海:刘念海犯危险驾驶罪并处罚金一案,执行标的共计1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自动履行到位1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09月23日将该款上缴国库。至此,本院执行的(2020)黔2631刑初100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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