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念海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1执60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2631执608号案件名称
刘念海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黎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黎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刘念海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1执608号刘念海:刘念海犯危险驾驶罪并处罚金一案,执行标的共计1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自动履行到位1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09月23日将该款上缴国库。至此,本院执行的(2020)黔2631刑初100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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