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影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103执保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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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103执保302号案件名称
李剑影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盘锦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李剑影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103执保302号申请人:李剑影,女,1982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瀚新社区唐王府小区1单元502室。被申请人:高涛,男,1971年6月25日生,汉族,住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街道美的城社区美的城一期12栋2单元502室。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李剑影名下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地区世纪小区0908栋1单元701号房屋,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保全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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