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说红补、易龙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433执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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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433执435号案件名称
阿说红补、易龙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冕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阿说红补;易龙;易永剑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435号阿说红补(申请执行人),易龙、易永剑(被执行人):阿说红补与易龙、易永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730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7306.00元,执行费91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30日将该款转付给阿说红补(申请执行人),并将执行费910.00元转入财政指定账户。至此,阿说红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33民初26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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