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四云、株洲市银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3执185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203执1854号案件名称
谭四云、株洲市银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谭四云;株洲市银基房地产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3执1854号被执行人谭四云,女,1975年1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被执行人株洲市银基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立忠,董事长。谭四云与株洲市银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案件已执行完毕,申请人申请结案,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志庭银行卡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105执6190号 下一篇 曹某、吕某成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723执恢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