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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均杰、沈寿菊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1执29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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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521执2907号
  • 案件名称

    罗均杰、沈寿菊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大方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罗均杰;沈寿菊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1执2907号罗均杰(申请执行人)、沈寿菊(被执行人):关于罗均杰与沈寿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8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8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罗均杰。至此,罗均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521民初245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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