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均杰、沈寿菊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1执29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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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21执2907号案件名称
罗均杰、沈寿菊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大方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罗均杰;沈寿菊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1执2907号罗均杰(申请执行人)、沈寿菊(被执行人):关于罗均杰与沈寿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8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8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罗均杰。至此,罗均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521民初245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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