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6执恢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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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执恢55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俞科案件缘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执恢55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浙绍知初字第50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7月2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俞科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福建省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人民币2532262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25220000元,执行费10262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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