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致远沥青工程有限公司、李家武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928执保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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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928执保79号案件名称
万年县致远沥青工程有限公司、李家武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旬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旬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万年县致远沥青工程有限公司;李家武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¹ãÖÝÊÐÖм¶ÈËÃñ·¨Ôº陕 西 省 旬 阳 县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928执保79号 申请人李家武与被申请人万年县致远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诉中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 2021年4月22日作出(2021)陕0928民初9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扣留陕西秦地建设有限公司旬阳甘溪至张坪段A1标三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应付万年县致远沥青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50000.00元(期限一年)。现因李家武变更诉讼请求,本院作出(2021)陕0928民初95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陕西秦地建设有限公司旬阳甘溪至张坪段A1标三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应付万年县致远沥青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0000.00元的扣留(继续扣留工程款1000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陕西秦地建设有限公司旬阳甘溪至张坪段A1标三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了对陕西秦地建设有限公司旬阳甘溪至张坪段A1标三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应付万年县致远沥青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0000.00元的扣留(继续扣留工程款100000.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 0928 执保7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 2021年9月18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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