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天津中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聚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103执6987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103执6987号
  • 案件名称

    天津中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聚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郑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天津中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聚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03执6987号郑州聚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中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郑州聚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天津中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该案件已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