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211执1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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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211执1426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宁波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陈炯;宁和园文化产业发展(浙江)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宁 波 市 镇 海 区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211执1426号陈炯:申请执行人陈炯与被执行人宁和园文化产业发展(浙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 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陈炯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和园文化产业发展(浙江)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211执1426号案件执行完毕。2021年9月14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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