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福、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向阳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1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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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1162号案件名称
赵忠福、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向阳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赵忠福;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向阳村民委员会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1162号赵忠福、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向阳村民委员会:关于赵忠福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向阳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01民终1363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经本院强制执行,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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