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波、李江海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保196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保1969号案件名称
李洪波、李江海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李洪波;李江海;吉林中新大方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保1969号申请人吉林中新大方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洪波、李江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4民初671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李洪波、李江海名下价值638,199.60元的财产。现已保全完毕。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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