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龙涛、郑州美之奂服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豫0122民初7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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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122民初7736号案件名称
冯龙涛、郑州美之奂服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中牟县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冯龙涛;郑州美之奂服饰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豫0122民初7736号原告:冯龙涛,男,1991年12月10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开封县。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艳艳,女,1991年2月20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开封县,系冯龙涛之妻。被告:郑州美之奂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中牟县狼城岗镇斜庄村西头路南5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22MA9FQC036B。负责人:陈建立。原告冯龙涛与被告郑州美之奂服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日立案。2021年8月23日,原告冯龙涛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冯龙涛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冯龙涛负担。审判员 梁 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师慧婵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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