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长春市营新矿业有限公司等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84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847号案件名称
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长春市营新矿业有限公司等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长春市营新矿业有限公司;李营采矿案件缘由
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847号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长春市营新矿业有限公司、李营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与长春市营新矿业有限公司、李营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000.00元,其中,本金25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9日将该款支付给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至此,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112民初86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