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固、粟玉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5执40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225执408号案件名称
张永固、粟玉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会同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会同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张永固;粟玉华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5执408号张永固、粟玉华:本院执行的张永固、粟玉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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