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法院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31执恢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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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31执恢223号案件名称
金湖县人民法院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金湖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金湖县人民法院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31执恢223号金湖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李慧罚金一案,执行标的15180元。李慧已履行了缴纳罚金的义务。至此,本院(2018)苏0831刑初181号刑事判决书中关于李慧罚金部分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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