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华、吴家作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1执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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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631执628号案件名称
杨天华、吴家作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黎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黎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杨天华;吴家作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黎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1执628号杨天华、吴家作:杨天华与吴家作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050元,其中,案款5000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杨天华。至此,杨天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31民特25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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