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禄军、涂正英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恢54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恢548号案件名称
吴禄军、涂正英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吴禄军;涂正英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恢548号吴禄军(申请执行人)、涂正英(被执行人):吴禄军与涂正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244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吴禄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2)江阳民初字第86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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