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本阳、黄湘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6执5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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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226执507号案件名称
贺本阳、黄湘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贺本阳;黄湘玉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6执507号黄湘玉贺本阳:我院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执行黄湘玉与贺本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贺本阳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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