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慧、湖南衡阳新纪元物业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06执1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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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06执1202号案件名称
戈慧、湖南衡阳新纪元物业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戈慧;湖南衡阳新纪元物业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06执1202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衡阳新纪元物业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戈慧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湖南衡阳新纪元物业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2021)湘0406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戈慧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审查立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于2021年9月27日从被执行人戈慧的银行账户上扣划执行款9896.18元至本院执行款账户,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已于2021年9月27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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