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陆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53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530号案件名称
王某、陆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王某;陆某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530号王某、陆某:王某与陆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0元。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至此,王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112民初53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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