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文祥、邓世春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433执5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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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433执597号案件名称
向文祥、邓世春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冕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向文祥;邓世春案件缘由
运输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597号向文祥(申请执行人)、邓世春(被执行人):向文祥与邓世春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000.00元本金及迟延履行金。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邓世春已自动履行20335.00元,其中,本金14000.00元,迟延履行金6335.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向文祥(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文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33执597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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