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山、任正国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921执恢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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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921执恢295号案件名称
刘文山、任正国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蓬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9 0:00:00当事人
刘文山;任正国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921执恢295号刘文山、任正国:刘文山与任正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0142元,其中本金10000元、诉讼费92元、执行费50元。至此,刘文山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921民初161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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