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雯霞、徐献飞等浙江玥泽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调解书(2021)浙0182执1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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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182执1149号案件名称
邵雯霞、徐献飞等浙江玥泽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调解书审理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建德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邵雯霞;徐献飞;浙江玥泽建设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建 德 市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182执1149号邵雯霞、徐献飞、浙江玥泽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邵雯霞与被执行人徐献飞、浙江玥泽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浙0182民初362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邵雯霞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6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52882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徐献飞、浙江玥泽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182执1149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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