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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0705执2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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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705执2204号
  • 案件名称

    白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铜陵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白胜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皖0705执2204号被执行人:白胜,男,1976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白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裁定如下:解除(2021)皖0705执2204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白胜采取的银行账号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王金德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龚 伟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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