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甲、李某乙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81执153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781执1536号案件名称
李某甲、李某乙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凌海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凌海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李某甲、李某乙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凌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81执1536号李某甲、李某乙:李某甲与李某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075元,其中,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李某甲。至此,李某甲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781民初612号民事调解书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芦飞、韩迎春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115民初3174号 下一篇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2执19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