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俊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21执25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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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121执2574号案件名称
彭俊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彭俊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21执2574号彭俊:贵州德坤置业有限公司:本院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黔0121民特32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立案执行,执行中过程中,已于2021年9月7扣划被执行人贵州德坤置业有限公司的存款47021元(含执行费596元)并办理发还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黔0121民特320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即(2021)黔0121执2574号案件,现予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运友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龙 莉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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