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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泰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相邦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保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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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保429号
  • 案件名称

    长沙泰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相邦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长沙泰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相邦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保429号长沙泰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相邦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长沙泰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相邦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长沙泰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1)湘0182民初4263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深圳市相邦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1年9月23日保全完毕。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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