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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松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3执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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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3执178号
  • 案件名称

    张洪松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鸡西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张洪松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3执178号张洪松:张洪刚:本院在执行刑庭移送的被执行人张洪松、张洪刚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中,依据本院生效的(2020)黑03刑初15号刑事判决书,对张洪松、张洪刚扣押的财产进行了处置,所得资金已缴纳违法所得240万元,现作结案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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