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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昀、沈文武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甘1022民初17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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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1022民初1752号
  • 案件名称

    杨昀、沈文武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甘肃省环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杨昀;沈文武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甘1022民初1752号原告:杨昀,男,汉族,1983年1月18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被告:沈文武,男,汉族,1968年9月19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原告杨昀与被告沈文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1年4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称被告已向其付清劳务费。经审查,原告杨昀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杨昀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杨昀负担。审 判 长  敬雪峰人民陪审员  郭 霞人民陪审员  王水水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法官 助理  赵 蕾书 记 员  吕盈盈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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