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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祖红、夏成海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皖0211民初26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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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211民初2662号
  • 案件名称

    黄祖红、夏成海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审理法院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芜湖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黄祖红;夏成海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1)皖0211民初2662号原告:黄祖红,女,1974年11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经常居住地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被告:夏成海,男,1972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原告黄祖红与被告夏成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祖红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夏成海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黄祖红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37000元及利息6200元(以借款本金37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7日起按月息1分标准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止);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18年3月7日,被告夏成海因信用卡即将逾期,从原告处借走50000元整,并当场写下借条,约定三个月还款,保证我儿子考上大学,不影响孩子读书。被告口头说给两分利息,原告认为大家都是朋友,象征性要一分息,有当事人刘俊峰可以作证。然而还款日期到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脱拒绝偿还债务。其后被告陆续还款13000元,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被告夏成海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8年3月7日,夏成海向黄祖红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条未备注利息及还款期限。黄祖红陈述夏成海归还借款本金13000元,余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本院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黄祖红与夏成海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现夏成海尚欠黄祖红借款本金37000元事实清楚,有当事人陈述及借条在卷佐证,故对于黄祖红要求夏成海归还剩余借款本金37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关于黄祖红主张自2020年1月7日起按月息1分标准计至2021年7月31日止的利息6200元,本院认为,黄祖红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关于利息具体约定,故本院对其利息主张不予支持。夏成海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本院依法缺席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夏成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祖红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7000元;二、驳回原告黄祖红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0元,减半收取计440元,由原告黄祖红负担63元,被告夏成海负担37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 杨良斌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法官助理 戴 雯书 记 员 王 璐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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