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永林物流有限公司、吉林省晨阳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保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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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保470号案件名称
长春市永林物流有限公司、吉林省晨阳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长春市永林物流有限公司;吉林省晨阳经贸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保470号吉林省晨阳经贸有限公司:关于你与长春市永林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以(2021)吉0112执保470号立案执行。经查询长春市永林物流有限公司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现通知你:本案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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