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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成良、朴三贤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26执恢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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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2426执恢266号
  • 案件名称

    杨成良、朴三贤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安图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杨成良;朴三贤;王英贤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26执恢266号杨成良、朴三贤、王英贤:申请人杨成良与被执行人朴三贤、王英贤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6日作出(2018)吉2426民初330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恢复执行,恢复标的85,946元。本案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朴三贤、王英贤送达了恢复立案通知书、恢复执行通知书。本院于2021年9月23日将划拨朴三贤的88,500元工资扣除申请执行费2554元后全部汇入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至此,(2021)吉2426执恢266号案件被执行人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2021)吉2426执恢266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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