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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129执3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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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129执347号
  • 案件名称

    赞皇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赞皇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赞皇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赞皇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赞皇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29执347号赞皇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董利明:本院在执行赞皇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董利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你们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现本案正在你们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案终结执行。如被执行人未按还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或申请执行人发现其他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可恢复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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